在開發網頁時,我配置了主色和背景色,以便我在接下的編碼過程中,重復去使用他們。
但是,當我有了新的配送方案時,我就需要一個個的把他們的顏色搜索出來,批量替換。
有沒有更省力的辦法呢? 一處修改,處處改好,CSS變量來了!!!
定義與用法
var() 函數用于插入自定義的屬性值,如果一個屬性值在多處被使用,該方法就很有用。
一、變量的聲明
聲明變量的時候,變量名前面要加兩根連詞線(--
)。
body {
--foo: #7F583F;
--bar: #F7EFD2;
}
上面代碼中,body
選擇器里面聲明了兩個變量:--foo
和--bar
。
它們與color
、font-size
等正式屬性沒有什么不同,只是沒有默認含義。所以 CSS 變量(CSS variable)又叫做"CSS 自定義屬性"(CSS custom properties)。因為變量與自定義的 CSS 屬性其實是一回事。
你可能會問,為什么選擇兩根連詞線(--
)表示變量?因為$foo
被 Sass 用掉了,@foo
被 Less 用掉了。為了不產生沖突,官方的 CSS 變量就改用兩根連詞線了。
各種值都可以放入 CSS 變量。
注意:變量名大小寫敏感,--header-color
和--Header-Color
是兩個不同變量。
二、var() 函數
var()
函數用于讀取變量。
a {
color: var(--foo);
text-decoration-color: var(--bar);
}
var()
函數還可以使用第二個參數,表示變量的默認值。如果該變量不存在,就會使用這個默認值。
color: var(--foo, #7F583F);
第二個參數不處理內部的逗號或空格,都視作參數的一部分。
var(--font-stack, "Roboto", "Helvetica");
var(--pad, 10px 15px 20px);
var()
函數還可以用在變量的聲明。
:root {
--primary-color: red;
--logo-text: var(--primary-color);
}
注意,變量值只能用作屬性值,不能用作屬性名。
.foo {
--side: margin-top;
/* 無效 */
var(--side): 20px;
}
上面代碼中,變量--side
用作屬性名,這是無效的。
三、變量值的類型
如果變量值是一個字符串,可以與其他字符串拼接。
--bar: 'hello';
--foo: var(--bar)' world';
利用這一點,可以 debug。
body:after {
content: '--screen-category : 'var(--screen-category);
}
如果變量值是數值,不能與數值單位直接連用。
.foo {
--gap: 20;
/* 無效 */
margin-top: var(--gap)px;
}
上面代碼中,數值與單位直接寫在一起,這是無效的。必須使用calc()
函數,將它們連接。
.foo {
--gap: 20;
margin-top: calc(var(--gap) * 1px);
}
如果變量值帶有單位,就不能寫成字符串。
/* 無效 */
.foo {
--foo: '20px';
font-size: var(--foo);
}
/* 有效 */
.foo {
--foo: 20px;
font-size: var(--foo);
}
四、作用域
同一個 CSS 變量,可以在多個選擇器內聲明。讀取的時候,優先級最高的聲明生效。這與 CSS 的"層疊"(cascade)規則是一致的。
下面是一個例子。
<style>
:root { --color: blue; }
div { --color: green; }
#alert { --color: red; }
* { color: var(--color); }
</style>
<p>藍色</p>
<div>綠色</div>
<div id="alert">紅色</div>
上面代碼中,三個選擇器都聲明了--color
變量。不同元素讀取這個變量的時候,會采用優先級最高的規則,因此三段文字的顏色是不一樣的。
這就是說,變量的作用域就是它所在的選擇器的有效范圍。
body {
--foo: #7F583F;
}
.content {
--bar: #F7EFD2;
}
上面代碼中,變量--foo
的作用域是body
選擇器的生效范圍,--bar
的作用域是.content
選擇器的生效范圍。
由于這個原因,全局的變量通常放在根元素:root
里面,確保任何選擇器都可以讀取它們。
:root {
--main-color: #06c;
}
五、響應式布局
CSS 是動態的,頁面的任何變化,都會導致采用的規則變化。
利用這個特點,可以在響應式布局的media
命令里面聲明變量,使得不同的屏幕寬度有不同的變量值。
body {
--primary: #7F583F;
--secondary: #F7EFD2;
}
a {
color: var(--primary);
text-decoration-color: var(--secondary);
}
@media screen and (min-width: 768px) {
body {
--primary: #F7EFD2;
--secondary: #7F583F;
}
}
六、兼容性處理
對于不支持 CSS 變量的瀏覽器,可以采用下面的寫法。
a {
color: #7F583F;
color: var(--primary);
}
也可以使用@support
命令進行檢測。
@supports ( (--a: 0)) {
/* supported */
}
@supports ( not (--a: 0)) {
/* not supported */
}
七、JavaScript 操作
JavaScript 也可以檢測瀏覽器是否支持 CSS 變量。
const isSupported =
window.CSS &&
window.CSS.supports &&
window.CSS.supports('--a', 0);
if (isSupported) {
/* supported */
} else {
/* not supported */
}
JavaScript 操作 CSS 變量的寫法如下。
// 設置變量
document.body.style.setProperty('--primary', '#7F583F');
// 讀取變量
document.body.style.getPropertyValue('--primary').trim();
// '#7F583F'
// 刪除變量
document.body.style.removeProperty('--primary');
這意味著,JavaScript 可以將任意值存入樣式表。下面是一個監聽事件的例子,事件信息被存入 CSS 變量。
const docStyle = document.documentElement.style;
document.addEventListener('mousemove', (e) => {
docStyle.setProperty('--mouse-x', e.clientX);
docStyle.setProperty('--mouse-y', e.clientY);
});
那些對 CSS 無用的信息,也可以放入 CSS 變量。
--foo: if(x > 5) this.width = 10;
上面代碼中,--foo
的值在 CSS 里面是無效語句,但是可以被 JavaScript 讀取。這意味著,可以把樣式設置寫在 CSS 變量中,讓 JavaScript 讀取。
所以,CSS 變量提供了 JavaScript 與 CSS 通信的一種途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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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常用的是less和sas,他們的功能更加強大,可以實現函數式編程,是現在開發項目的主要技術之一。
當然,他們的基礎還是CSS,打好基礎,才能蓋起高樓大廈。